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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的牛奶收购标准早该“修”

2008/10/20 14:25:14 来源:农产品加工信息网

 

  近日,据专家透露,我国正在制订食品中三聚氰胺测定方法,与此同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将对三聚氰胺的检测纳入到新的标准中,以确保新产品的质量合格。(《新京报》9月21日)

  随着三聚氰胺测定办法,以及新质检标准的出笼,不仅能保障婴幼儿早日告别“结石门”的困扰,更为重要的是,能推动我国乳制品行业向正规和健康的方向迈进。

  不过,我们在制定新质检国家标准的同时,更应痛定思痛,查找出现问题的根源。值得注意的是,震惊全国“结石门”事件,问题的源头出现在乳制品收购环节,而生鲜牛奶收购标准的“超期服役”,换句话讲,就是收购标准的严重滞后,是导致问题牛奶的重要根源。

  目前,我国生鲜牛奶收购执行的仍然是1986年的标准。譬如,根据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GB6914-86,牛奶中的微生物指标,国家一级奶应小于等于50万个/毫升、二级奶100万个/毫升、四级奶则达到400万个/毫升。而在国外,美国、加拿大收奶时甚至规定,如牛奶中微生物超过5万个/毫升,就要从严处罚。

  22余载过去了,此标准只字未改,这不但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而且也与国际标准严重脱节。在国外,大多数发达国家的食品技术标准修改周期一般是3到5年,而国内食品标准更新速度犹如蜗牛似的,如目前20000项国家标准中,其中700多项属于“服役”超过10年而未变。

  我们知道,没有具体标准来衡量的企业责任,就不构成真正的责任;没有具体安全标准的法规,从出台之日起便注定了危险化的后果。企业的趋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企业的良知,却经不起利益最大化的诱惑。在指责商家丧尽天良的同时,还要反思我们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为何有关部门如此漠视安全标准?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现在,我要追问的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职能部门为何没有修改一下?是担心标准提高了会影响奶源的大幅度减少?还是害怕影响到乳制品企业的生存?抑或担心消费者消费不起?

  我觉得,这些担心和忧虑完全是杞人忧天,如果再不抓紧“大修”的收购标准,到那时,受到伤害的是不仅是消费者,还有整个乳制行业,这决非危言耸听!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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