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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大持续监督食用农产品安全显成效

2008/10/23 13:45:34 来源:福建日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解决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近年来,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地方立法、执法检查、跟踪落实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地保障了食品安全。

    先行立法有法可依

    早在2003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出台了《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立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06年又进行修订。据福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陈伯吉介绍,新修订的办法理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为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认真检测从福州各个采集点送来的生猪尿样、茶叶等样品。这里承担全市瘦肉精、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等抽样检测工作。从定点屠宰场、水果批发市场到大型超市,每天都有抽样样本送到这里进行检测。据了解,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从2005年成立以来已投入资金400多万元购置仪器设备50多台(套),并投入使用。质检中心负责人说,从检测情况看,近年来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全市75个蔬菜重点乡镇配备农残速测仪,70多个蔬菜基地全部配备协管员,人手一台农残速测仪,并建立了基地农残检测制度,从源头上对蔬菜农残进行有效控制。

    自2006年办法修订出台后,福州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目前,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已实现“6个100%”和“两个第一”。“6个100%”即市区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全市收缴的高毒农药100%进行销毁、全市2家兽药生产企业100%通过认证;对辖区内一家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进行100%监督检查、对全市25家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生产企业100%进行检查、对全市46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22个标准化示范区100%进行抽检,未发现农残超标现象。“两个第一”即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连续11次居全国第一,磺胺类药物合格率连续6次全国第一。

      常抓不懈执法必严

    2007年12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分赴九个县(市)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执法检查,暗访和实地查看46个农贸市场、畜禽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安全状况。针对执法检查的情况,常委会要求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财政投入,增添检测设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监管责任。今年1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又对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跟踪督办。

    人大的有效监督,促进了政府和企业的积极作为。福清福建三华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农场的果园里,红色的火龙果挂满枝头,鲜艳夺目。据介绍,这里出产的火龙果、西兰花、芭乐、西芹和莴笋走俏市场。一直以来,三华公司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品种栽培到农药选择和使用全过程标准严格,并建立农药追溯制度。

    如今,福州市已初步建立起从源头产品生产到市场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到今年8月,福州市2008年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合格率分别为97.1%和100%,“瘦肉精”合格率为99.97%,食用菌荧光物质检测合格率达100%。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公文表示,福州市将坚持不懈地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政府加强管理,从源头抓起,从生产环节抓起,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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