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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三项检查保食品安全

2008/11/11 9:06:28 来源:人民网

  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杭州市工商局结合实际,专门召开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杭州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该局要求系统分局以“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边整治、边检查、边规范的办法,综合运用查、治、管、扶、建等措施,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程监管相结合,把执法与制度相结合,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集中开展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该局要求全系统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对全市的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小食杂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的检查力度,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

  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该局要求系统分局充分利用“四位一体”的快速定性检测和商品质量定量监测等手段,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的快速定性检测、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加大对食品的定量监测力度,食品类的监测应占总批次的50%以上。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不合格的商品要曝光,并加大监(检)测的后处理力度。对散装食品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重点加强配料成份、微生物含量以及禁用工业化学品等的监督检查;对包装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添加剂、理化指标等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结合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集中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的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意见》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牵头下,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联合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规范与取缔并重并,同时加强源头管理。对于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场地的出租房业主,属于国有集体单位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收回;属于个人的,由公安、工商部门分别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追究出租房业主的违法责任,有效控制无证无照经营的产生源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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