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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久到磐安协商“傻子瓜子”侵权案

2008/12/1 10:27:49 来源:金华日报

     11月29日,“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来到磐安,以协商解决一起“傻子瓜子”商标侵权案。

    今年9月1日,安徽芜湖的易长玉和李金保合伙,与年广久所经营的芜湖市广九傻子瓜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专卖合同,在磐安设立了“广久傻子瓜子”专卖店。

    9月27日,磐安工商局接到“傻子瓜子”商标所有权人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举报:易长玉与李金保未经该公司的许可,合伙在磐安县开瓜子店,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工商部门拟作出如下处罚: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二、扣留在案的802只塑料袋予以没收销毁;三、对易长玉和李金保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合计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年广久曾把“傻子瓜子”商标给了长子年金宝,后年金宝意外死亡。三子年兵就将“傻子瓜子”商标注册到自己名下的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在,这场父亲与儿子的官司正在进行中。

    年广久说,商标之争,是他的家事,现在还没有定论,但总会妥善处理好的。他认为,工商部门依法办事,没有错。年广久同时也希望工商部门能酌情处理。

    年广久,1937年出生,安徽人。因邓小平三次在高层提及此人并收入《邓小平文选》而闻名全国,号称“中国第一商贩”。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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