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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药”一律下柜,按假冒药查处

2008/12/6 8:29:30 来源:楚天都市报
      4日,本报A04版报道“山寨版”药品误导消费者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昨日上午,武汉市药监、工商、质监、卫生等四部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整治行动,要求对“山寨药”一律下柜处理。
     根据会议安排,工商部门将对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消毒品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整治经营仿冒保健食品以及仿冒药品包装、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药品、保健食品、消毒品夸大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卫生部门加大对保健食品和消毒品的包装、标识、批准文号的监督检查;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清查,对违法生产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做好检测检验工作;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测,凡是发现非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宣传了药品功效,将依法按假药查处。
     昨天起,武汉市药监人员紧急对全市药店进行拉网巡查,要求零售药店:确保药品与保健食品分区摆放、分区销售。保健食品等非药品的名称、包装与药品名称、包装相近或相似的,药店一律下柜不得销售,而且今后不得购进类似产品,否则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查处。如发现保健食品等非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宣传功能主治、治疗范围等药品功效的,将依法按假药严肃查处。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向市民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027-85711111。(记者卢水平 通讯员罗志)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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