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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有标准,还要执行力度

2008/12/7 9:26:56 来源:红网

  我国正在着手将目前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由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新标准有望明年出台。新标准的最大亮点就是对奶粉、糊状食品等婴幼儿食品营养素含量进行最小值和最大值的细分量化。(新京报12月6日)

  虽然商家总是在千方百计降低成本而不会无辜提高成本,所以奶粉乃至所有食品中,营养成分还很少听说有超过国家标准的,含量不足的倒是时有所闻,但是我们还是要承认“对奶粉、糊状食品等婴幼儿食品营养素含量进行最小值和最大值的细分量化”,是新标准的最大亮点。因为毕竟“婴幼儿食品中,营养素含量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但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倘若那个傻瓜商家不顾自己的生产成本,让自己生产的食品中营养含量超过人体需要的标准,还是会让食用者大遭其罪的。

  为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所有食品,尤其是婴幼儿的食品,必须要有标准,而且标准还有与时俱进地不断修正。有了标准之后,关键就是执行标准了。严酷的实践证明,执行标准比制定标准要难得多。制定标准是立法部门或者行业管理部门的事情,当事人比较少而集中;而执行标准的当事人是所有的食品生产商,多而分散,其是否执行标准,不能完全靠企业家的良心和自律,利益驱动是本能,也是生产的目的,导致尽量降低成本是本能的驱动,市场激烈的竞争会导致突破道德的底线。

  所以执行标准,必须依靠国家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必须依靠国家的司法部门,必须依靠消费者协会。导致“大头娃娃”的阜阳奶粉营养含量超低,不是因为没有标准,而是因为没有执行标准。那些毒大米、毒奶粉、毒油、假酒、假药以及形形色色的各类添加剂充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漂白粉、苏丹红、吊白块、孔雀石绿、福尔马林、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长时间作为添加剂用在一些食品中,成为行业潜规则,成为“阳谋”,为什么能够?是没有执行标准,监督缺位,法律缺位。

  经过许多年的努力,我国立法工作成果累累,“无法可依”的状况已经大大得以改善,可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任重道远,监督部门的失职渎职状况,司法部门的不作为状态,需要大大改善。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食品系列标准出台后,我们期待生产商们自觉执行,认真执行,严格执行,更期待国家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勤奋工作,忠于职守,更期待国家司法部门对于罔顾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违背食品标准牟取不当利益的不法生产商们,严格执法,成为人民安全的守门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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