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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免检”标识本月底废止

2008/12/22 8:42:50 来源:中山日报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如果再有食品包装上出现 “国家免检”字样,相关厂商就要被查处了。市质监部门人士提醒,届时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如果发现仍有食品外包装有“免检”标识,可以向质监部门或工商部门举报。

    据了解,产品免检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8年,食品免检是效仿其他工业产品的免检规定而出台的。“国家免检”一直是企业自我宣传时的重点内容,我市就曾有71个产品获 “国家免检”,其中食品类产品达10多个。

    其实,产品免检制度本身就有许多内在缺陷,企业界对它的批评、质疑声一直存在。电子科大中山学院一位教授认为:这样的免检制度其实相当幼稚,就好比一个人去年体检合格了,但他能保证今年或今后的体检都合格吗?近几年发生的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更证明了“免检”制度的不科学性。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9月18日下令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的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发文禁止在产品广告中出现“国家免检产品”等内容。

    ■有“免检”标志的食品包装过渡期将结束

    记者近日走访城区几大超市发现,虽然国家质检、工商等部门都已出台文件废止“国家免检”制度,但市场上仍有多款乳制品、奶粉包装上还印有国家免检产品的标志;一些食用油的外包装或标签上“M ”国家免检产品标志也依然显眼,有些11月份以后出产的品牌食用油,外包装上已经去掉了国家免检标志,金龙鱼、鲁花11月后生产的产品已经全部撤下免检标志,蒙牛新出产的液态奶产品也没有了免检标志,而10月份以前生产的商品包装上则仍有免检标志。

    有市民看到不少食品的外包装上仍有“国家免检”标志,心里都感到疑惑:“国家不是已经发布通告说没有免检产品了吗?怎么市场上还有那么多产品打着免检标志?”

    记者从市质监部门食品科了解到,国家考虑到企业的现存包装浪费问题,决定将印有免检标志的产品包装使用过渡期延长到2008年12月31日。届时,卖不掉的产品企业自行处理,不允许产品包装再出现 “国家免检”字样。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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