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山东全面推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

2009/1/7 10:20:12 来源:新华网
  为确保食品安全,山东全面推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山东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将食品中全部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情况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企业备案的基本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同时,山东省还明确,将加大对违规使用、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于不建立不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购进和使用台账制度的行为,质监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获证食品企业,将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