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城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北京八段锦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百货大楼、东安市场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其中,被告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一家专门生产京味食品的中华老字号知名企业。
原告诉称,原告是《老北京胡同观赏图》的著作权人,被告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被告百货大楼和东安市场销售的《酥皮糕点京八件》的包装盒上使用了原告的作品。三被告的使用行为既没有征得原告许可,也没有向原告支付费用,其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著作权。因此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共同赔偿原告合理支出2291.8元及经济损失3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