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上虞农业产业化政策以奖代补资金兑现

2009/2/19 14:12:02 来源:上虞日报

     近日,从市财政部门获悉,2008年度农业产业化政策以奖代补资金已基本兑现完毕,本次兑现资金共计1514.584万元。

    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层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从2004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一系列有关加快农业产
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市财政投入数千万元资金,扶持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特色产业上层次,扶持绿化造林、生态环境治理及标准化建设、生态保护等,从而提升我市农业产业结构层次。2007年年初,市财政根据市委《关于2006年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对全市100余只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奖励,奖励资金达1301.235万元。去年年初,市财政兑现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项目奖励资金1605.285万元。今年年初,市财政又兑现2008年度农业产业化政策以奖代补资金共1514.584万元。

    根据《关于2008年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全市各乡镇(街道)、市农林渔牧局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实施,经市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定,对上虞永佳食品有限公司等30家农业加工企业符合技改投入、新办农业企业等奖励条件,奖励395.7万元;对市海光农机专业合作社等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合作社建设奖励条件,奖励100万元;对绍兴小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符合十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奖励条件,奖励314.8万元;对梁湖镇潘家陡村王立刚等8个个人(单位)符合引进优质种子种苗项目奖励条件,奖励48.2万元;对岭南乡田山村等10个村符合村级集体组织创建优势农产品基地奖励条件,奖励55万元;对岭南覆卮山果蔬合作社等18个单位符合虞南山区蔬菜基地建设奖励条件,奖励80万元;对市五夹鱼种场等23个单位和个人符合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奖励条件,奖励47.23万元;对驿亭镇杨梅村等7个村符合农家乐特色村项目奖励条件,奖励27万元;对市泰岳茶厂等14个单位符合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奖励条件,奖励7万元;对市金盛菜业合作社等18个单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奖励条件,奖励25万元;对浙江舜地食品有限公司等16个单位符合QS认证奖励条件,奖励18万元;对上虞永佳食品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符合出口基地认证奖励条件,奖励9万元;对浙江舜地食品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符合HACCP认证奖励条件,奖励2万元;对市大地农副产品集散有限公司符合水果保鲜研发项目奖励条件,奖励40万元;对市下管燕山绿色食品厂等4个单位符合应用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奖励条件,奖励13.75万元;对章镇新魏村王金生等24个单位和个人符合落叶经济林覆绿工程奖励条件,奖励72.32万元;对市桃花源生态旅游区有限责任公司等29个单位和个人符合山地造林项目奖励条件,奖励64.6万元;对岭南乡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符合绿化示范村镇建设奖励条件,奖励资金44万元;对下管镇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符合兴林富民示范工程项目奖励条件,奖励12万元;对道墟镇人民政府等11个单位符合绿色林带造林奖励条件,奖励14.984万元。另对年初未立项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7个单位,共计补助69万元,其中衢州太真乡20万元、农村综合开发前期工作经费25万元共45万元已拨付。

    经市产业化领导小组同意,农业标准化建设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检测费55万元,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考核后负责发放。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