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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的“安全”比“卫生”重要

2009/3/2 8:57:40 来源:辽沈晚报
    食品总讲“卫生”不行,更需要讲“安全”。日前,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今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原来的《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自1995年制定并实施的 《食品卫生法》,据了解该法有100多个规章,还有500多个卫生标准。可以说,食品卫生领域并不是无法可依的。既然有法可依,可食品安全的“系数”为何还越来越小呢?
    红心鸭蛋、苏丹红、有毒大米、瘦肉精、孔雀石绿、致癌的PVC保鲜膜、三聚氰胺等等,老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已拉响红色警报。看来,法律尚有疏忽,不法分子从漏洞里牟取了暴利,也直接威胁到百姓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鹿事件就是典型。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相关职能部门拿出不同的质监标准,相互推卸责任。同时,奶源的收购与运输环节也无人监管,三鹿事件让食品监管体制的弊端暴露无遗。
    究竟什么是检测食品质量的标准?我国食品质量标准让人眼花缭乱。有卫生标准、有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有企业标准……各标准间又有重复交叉,不仅层次不清,也造成了责任不清。
    《食品卫生法》升级为《食品安全法》,两字之差,的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从立法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这种转变能否切实填补监管空白地带,并增加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系数,我们给予期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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