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综合报道 > 正文

烟酒行违规售烟疑其烟草局内部有“保护伞”

2009/3/4 17:07:55 来源:烟草在线

     近日,长春市烟草专卖部门在媒体的配合下,对重庆路附近“红枫名烟名酒行”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和处罚。但处罚后第二天,该“名烟名酒行”没有收敛,仍明目张胆地销售。

  3月2日,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在经过仔细研究后,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红枫名烟名酒行”(下简称“红枫”)作出了取消经营资格的决定。 

  店内香烟全部下架

  3月2日下午,记者随同长春市烟草专卖局稽查队的执法人员来到“红枫”,见店门口的卷帘门紧锁,执法人员在门口敲了几下门,店内出来一名男子。

  “我们是长春市烟草专卖局的,请把门打开……”男子打开卷帘门后,执法人员进入了店内。

  记者注意到,店内柜台上以前放置的香烟已经全部下架。执法人员找到了该店的老板,拿出了长春市烟草专卖局作出的取消其经营资格的决定。决定书上称,该名烟名酒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停止烟草专卖业务。

  查获265条非法烟草制品

  对于取消“红枫”经营资格的原因,执法人员表示,“红枫”违规销售非法香烟被查处以后,长春市烟草专卖局马上将查获香烟送到省烟草质检站进行检测,同时,执法人员在其仓库中还查获了265条非法烟草制品。

  3月2日,质检结果出来了,这些条烟草制品全部为假烟。长春市烟草专卖局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了取消“红枫”经营资格的决定。

  在下发取消经营资格决定书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该店从正规渠道购入的20余件烟草进行了规定,要求该店在20天之内将剩余的烟草全部卖掉,然后关闭店铺。

  接到自称内部人员的举报信

  2日,记者收到了一封自称来自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人员的举报信,举报信对长春市烟草专卖局朝阳分局的一内部人员进行了举报,并称其存在违法乱纪行为,做商户的“保护伞”。

  报社接到举报信以后,将该举报信转呈给了省烟草专卖局、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和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他们均表示会认真对待。

  再次对话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张波:如有违法行为  检察机关就应介入

  3月2日,记者再次见到了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张波,对于“红枫名烟名酒行”的处理结果以及相关问题,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红枫名烟名酒行”的处理结果出来了吧?

  张波:是的,取消了它的经营资格,如果不服从处罚决定的话,商户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省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还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记者:有许多读者打来电话,透露一些内幕,他们说商户要想经营“名烟名酒”必须与咱们内部有关系,是这样吗?

  张波:(哈哈)人啊,不能生活在“真空”中,谁还不认识几个人呢,我不排除一些商户与我们内部人认识,但是这种认识不能说明我们内部人就会给他们提供保护,我们发现了也是不允许的。我想,这里面可能存在有人恶意报复的可能。

  记者:烟草专卖部门是个特殊的行业,对于我们内部人的违规行为,我们如何监管呢?

  张波:区级的烟草专卖部门由市烟草专卖部门的监察处进行监管,市里由省里监察处进行监管。如果犯的错误是违法乱纪行为,那么就得走法律程序。

  记者:就拿“红枫名烟名酒行”的保护伞来说,有以“内部人”名义写信给我们报社进行了举报,有名有姓的。

  张波:(听说此事后十分吃惊)还有这种事儿?……这已经超出了你们报社和我们烟草专卖局的“管理”范畴了,如果真存在这样的违法乱纪行为,那么检察机关就应该介入了。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