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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便食品行业商标侵权第一案

2009/3/5 8:50:3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

  纠纷

  “方便食品商标第一案”

  在快销领域,“白家白象商标之争”尽人皆知,先是白家诉白象外观侵权,再是白象反诉白家商标侵权。这起案件是中国方便食品行业商标侵权第一案。

  2007年白家发现白象新上市的方便粉丝产品与白家粉丝的外包装极为相似后,发现白象粉丝在山东也有销售,并于11月中旬向山东省潍坊市中院提起外观专利侵权诉讼,向白象公司索赔220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当时白象很快回收有侵权之嫌的白象方便粉丝产品,河南郑州当地的一些商场、超市也主动开始撤柜下架。2008年7月,白家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撤诉。

  2007年11月,白象公司向郑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诉白家食品侵犯了白象公司“白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008年1月,白象胜诉,白家随即上诉,11月26日,河南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要求白家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的方便粉丝产品包装上使用与“白象”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白家”竖排商标。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双方在国家商标局的较量仍在继续。

  “飞来横祸,一个卖了近10年的产品,用了近10年的品牌,居然惹出这么大的麻烦,造成这么大的损失!”陈朝晖表示,将考虑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而对于白象公司涉嫌侵犯白家“知名商品外观包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保留重新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力,“最重要的还是,积极争取竖排‘白家’商标的争议获得成功,顺利取得商标注册证,彻底洗清因商标侵权败诉带给企业的不良影响。”

  截至记者发稿时,国家商标局尚未对白象提出的商标异议作出裁决。“绝对不会放弃对竖排‘白家’商标注册权的争取。”陈朝晖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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