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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009/3/16 10:24:11 来源:湖南日报

      今天,省质监系统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有项不同以往的安排:组织食用油、奶粉、电缆等百家企业公开向社会作出恪守质量诚信的承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爱才表示,希望广大企业主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当前,食品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新的《食品安全法》已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记者获悉,省质监局今年已把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列入工作重点,并将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糖酒副食类、袋装小食品等产品的执法检查。

  此外,省质监局还提出,今年将重点加强12365平台建设,实现12365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使之成为百姓维权说话和质监部门索取案源的重要途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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