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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专项检查

2009/3/25 16:32:29 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泉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近年来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积极向获证单位宣传无公害农产品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的重要性,切实提高获证单位用标主动性,进一步督促我市获得无公害蔬菜、水果、大米、茶叶、食用菌、肉鸡和蛋鸡认证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征订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按要求加施于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以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过努力,2008年新获证企业的产品80%以上都做到用标,并在用标过程中加强了用标管理,维护了各方权益。二、2008年对有关未经授权而假冒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生产、销售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查处。并且多次通过对市场上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安全农产品质量标志使用规范化,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和标志的监管工作。三、根据闽绿[2009]1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我站于3月12、13日分别对泉州奇龙超市有限公司和泉州市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所有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两家公司销售的所有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均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没有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产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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