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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食品企业若违规最高可罚10倍钱款

2009/3/26 13:19:24 来源:福州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

  6月1日起,地方标准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也将明确实行许可制度,企业违规最高可罚10倍钱款。昨日,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暨《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大会在福州市召开,记者在会上获知该消息。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今年2月28日公布,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质检系统将有监管食品生产环节、提供标准编号、负责生产许可及责令召回等职责,其中有些规定尚属首次。在法律责任上,对违规企业最高可罚10倍钱款。新法还重点增加了对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增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以及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等行为的处罚。

  调整后,在境内的以下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的生产加工和进出口,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当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安全管理,也适用食品安全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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