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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食品安全接待日

2009/4/10 15:17:31 来源:中国网

   昨天,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从4月份开始,潮州市质监局把每月的15日确定为质监系统食品安全接待日,现场收集、答复和处理企业及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问题,这项举措将会有效提高潮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据了解,市、县两级质监局每月固定在15日一天为食品安全接待日(周六、周日照常进行,端午节、中秋节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春节期间另行安排),由分管局长或食品科(股)室负责人值班接待来访企业代表及群众。听取来访人关于食品生产领域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投诉、举报、意见等,并尽可能给予解答或处理。

   潮州市第一次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定于4月15日在市奎元广场举行。之后每月15日,设在市质监局食品科(潮州大道凤新东路市质监局二楼食品科,电话:2803607)接待来访者,饶平、潮安两县的质监部门也在各自所在地同时开展接待日活动。(卓丽荣 市质监)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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