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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生产汤圆 北碚“龙凤”侵权国福“龍鳳”

2009/4/24 14:32:28 来源:新华网

    都是生产汤圆,北碚“龙凤”汉字商标与国福龙凤公司注册商标“龍鳳”构成近似,被工商部门认定为侵权行为,处罚9万元。昨日,市工商局公布去年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食品占6成。

    “龙凤”侵权“龍鳳”

    据市工商局介绍,去年10月21日,当事人北碚龙凤饮料厂将注册商标“圆形龙凤”图形与汉字“龙凤”及注册商标标记组合在一起使用在“龙凤汤圆”纸包装箱和塑料包装袋上,组合商标上所使用的“龙凤”汉字商标与国福龙凤公司注册商标“龍鳳”构成近似。

    北碚区工商分局调查,“龍鳳”汉字系龙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取得的注册商标,2005年转让给国福龙凤公司。北碚龙凤饮料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违法行为。北碚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并罚款人民币90000元。

    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齐琦表示,去年工商部门加大了食品、涉外、奥运商标侵权、查处力度,在公布的十大商标侵权案中,食品商标侵权就占到6起。

    去年严查商标违法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文渝介绍,2008年我市工商部门加大了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特别是涉外、国际知名品牌。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71件,没收和销毁各类违法商标标识达到了3万6千多套,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倍多。

    陈文渝称,2008年我市新增注册商标5607件,其中国内注册商标4698件,是2007年增长量的一倍多。到今年3月底,我市累计拥有注册商标35680件。其中,市著名商标355件,中国驰名商标23件,地理标志7件。另外,我市高校、传媒等服务类企事业单位加大了商标培育和保护。

    市工商局公布去年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食品占6成

    2008年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

    事件 处罚

    北碚龙凤饮料厂侵犯“龍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北碚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并罚款9万元。

    重庆云之舟商贸公司销售侵犯”三利”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渝中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没收侵权物品,罚款25万元。

    王成韬侵犯“百威”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江北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没收假“百威”啤酒162件及制假设备、原材料,罚款4万元。

    杨成英销售侵犯“adidas”、“NIKE及图”、“Kappa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渝中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没收假冒物品,罚款1.2万元。

    重庆吉马玻璃制品公司侵犯“XO皇轩瓶”葫芦瓶形注册立体商标专用权案 沙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没收假“XO皇轩瓶”6360只,生产模具一副,罚款3万元。

    胡筱销售侵犯中粮集团“长城”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涪陵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没收侵权物品,罚款1.5万元。

    白小波销售侵犯惠普公司“HP”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九龙坡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没收侵权物品,罚款2万元。

    开县恒搏粮贸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 开县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罚款2.5万元。

    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批发分公司销售侵犯“半月清”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南岸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没收侵权商品,罚款6.5万元。

    谭旭销售侵犯“红星”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永川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5万。 (记者 杜海)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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