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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长治”的八项制度

2009/5/8 16:43:55 来源:新华网

    从“救火队”到“监视器”
——聚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长治”的八项制度

    新华社杭州5月8日电(新华社记者张晓松)从充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救火队”到时刻紧盯食品安全的“监视器”,工商系统对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理念正在悄然转变。记者从8日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工商系统将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的同时,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等八项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长治”。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安全从源头管起

    根据即将实行的食品安全法,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目前,工商总局正在制定《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条件、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一定要将食品安全从源头管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未依法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的,要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和市场检查情况,及时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认真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记好进货台账,监督食品批发企业记好销售台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各地工商机关还将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和质量自检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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