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就《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中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规定内容进行健全完善。目前GB2760中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规定仅有一个物质名单,列出了允许使用品种的中英文名称。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筹备在GB2760附录C1“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前增加加工助剂的定义、适用原则,在名单修订中对每个加工助剂增加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量和残留量的规定,并建立可纳入助剂名单的原则。
使用原则追求低量低残留
食品添加剂标委会已起草了“GB2760 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目前正通过行业协会渠道在业内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给出了加工助剂的定义:“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简称“加工助剂”)是指在加工食品原料、食品或其配料时,因加工工艺需要,为了保证加工过程顺利进行而使用的物质,一般应在食品终产品中除去,但可能会带来非有意但又无法避免的残留物或衍生物。”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加工助剂的4 项使用原则,这是原有标准中没有的。即“用作加工助剂的物质仅在食品加工和处理过程中达到特定技术目的,而不对食品终产品有功能作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工助剂的使用量应限制在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最低量;加工助剂在食品终产品中的残留量应在当前的工艺水平下尽量可能降到最低,不会对食品本身产生任何物理的或其他技术作用;加工助剂在食品终产品中的残留量不能对健康造成任何危害。”这些增补内容明确了食品加工助剂在工艺需要的同时应强调安全性,追求低用量、低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