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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下月施行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2009/5/30 9:47:58 来源:水母网

    5月30日讯(YMG记者 王道昌 通讯员 莫言)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新的《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规定,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问题食品”要召回,民事赔偿优先等对消费者利好的消息。

    新规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新规规定,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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