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企业资讯 > 正文

达娃之争难扰跨国公司中国梦

2009/5/31 11:34: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历经多年,中欧多方皆十分关注的“达娃之争”近期将有最终定论。

    在近几年合资企业经营处于高盈利的状况下,达能为何要“自燃战火”?有媒体称,达能挑起争端的终极目的是夺取合资公司的控制权,夺取娃哈哈那些已经度过了市场培育期、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非合资公司的丰厚利益。

    有关资料显示,上世纪90年代后期正是中国饮料行业发展迅速的阶段,为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兼任合资公司董事长的宗庆后希望快速投入新产品、扩张规模。但达能方面并不愿继续投资,当时达能亚太区负责人直言“我们经不起产品的失败”。

    达娃“联姻”当初,娃哈哈集团旗下有10家子公司,达能只选了其中4家合资,而把不被看好的6家公司划在合资公司之外,并以合资公司的名义与这6家公司签订了代加工协议。这样,“合资伊始,其实已形成合资、非合资公司并存的客观局面。”据熟悉达娃之争的业内人士表示。

    据称,在达娃合资之初即约定经营管理权归中方,5家合资公司董事会均任命宗庆后为董事长,虽然达能的董事们对娃哈哈方面出色的经营业绩赞赏有加,并最终将管理权完全交给了宗庆后,但还不时劝说他尽早退休。而据揭秘“达娃之争”内幕的《生死之战》一书披露,达能劝说不成后,便开始调整战略,对娃哈哈实行“围剿”。从2000年起,达能发起了一场“收购大战”,陆续收购了乐百氏、梅林正广和、光明、汇源等多家企业的股权。尤其是乐百氏是当时仅次于娃哈哈的、中国第二大饮料企业,长期担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的秦鹏亲自出任乐百氏总裁熏坐镇指挥,分割市场,达能以“乐”制“娃”的目的可见一斑。

    有专家称,达娃之争不是民族的问题,而是是非问题。SCC裁决在即熏对于“达娃之争”谁胜谁负,中国律师界的看法也很平静。他们透露,依照合资合同,双方的争端适用中国法律。根据国际法上的既判力和国际礼让原则,已有的判决结果将纳入瑞典仲裁院的参考范围内,尊重在先的判决。相信随着SCC的公正裁决,“达娃之争”终将还原事实真相。

    可以预料,在中欧经贸合作与交流日趋升温的大背景下,“达娃之争”的判决不会影响跨国公司挺进中国市场寻找商机的步伐。或许这场发生在中欧之间的“国际商战”,反而能为双边新一轮的经贸合作带来新的启示和契机。

    而对中国企业来说,更是无法拒绝外来的合作,而坚定的契约精神将是彼此良好合作的基石。

    “达能可以告别娃哈哈,但不希望它告别中国。”这是中国企业家对这场牵动全球舆论的国际商战的一种普遍看法。 (原音)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