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燕赵晚报:食品安全法能否承载公众期待

2009/6/1 8:48:37 来源:燕赵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规: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是“损一赔一”。应该说,“损一赔十”进入《食品安全法》是对消法这一条款的“继承和升华”,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震慑违法食品经营者的作用。但也应该看到,从“损一赔十”入法到此条款切实起到保护公众权益的作用,中间还有不少工作要做,比如配套法规和制度的完善,比如与地方性相关法规的衔接,比如能否在现实中被切实执行等等。

  法律文本的确认,并不必然代表着相关问题就此解决。在笔者看来,“损一赔十”要想切实起到保障消费者权益、震慑经营者的作用,一方面,投诉、举报、诉讼渠道的高效、通畅、低成本构建,必须走在前面。另一方面,如果假冒伪劣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相关方面赔偿责任,不应该止步于“损一赔十”层面,应该有更为明晰和细致的划分。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对受到伤害的消费者的赔偿,应该突破以商品的价格为基数的局限,代之以消费者受害的全部为基数。

  而作出这一转变的努力,显然有待于配套法规和制度的完善来完成。比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发布,食品添加剂名录的明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制定等,都是亟须尽快完善的食品安全配套制度。对此,我们一方面期待卫生行政等部门,在制定这些标准、明确这些目录时,能科学理性、全面考虑。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施行中,这些标准和目录应该被严格参照。三聚氰胺、瘦肉精事件之所以会发生,不是因为相关标准缺失,而是因为这些标准在具体施行中被虚置。

  《食品安全法》承载了公众对食品安全几乎所有的期待和梦想。我们期望,被寄予厚望的《食品安全法》能在不断完善配套法规和制度、逐渐与地方性法规实现无缝衔接、用强有力的执行逐步树立威信的过程中,一步步地向公众的期待和梦想,逐渐靠拢。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