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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今起正式实施 对标签要求更严格

2009/6/1 10:44:36 来源:慧聪印刷网

    今天起,新的《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开始实施,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等规定从食品的生产、销售、监管等相关环节为食品安全加上一道道保险。《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标签将执行更加严格的规定,以保证从标签这个环节开始杜绝侵犯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出现。

    根据新法规,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其中第55条还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被看作是明星代言食品的“紧箍咒”。

    新法还对以往比较混乱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整合,这意味着今后食品安全有了统一标准,监管的目标和尺度将更加明确。

    此外,依据《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全国餐饮行业将启用统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逐步退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6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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