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吉林:《食品卫生许可证》暂时还将沿用

2009/6/3 8:56:19 来源:新文化报

     联街网讯:《食品安全法》规定,6月1日起,沿用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下岗”,将由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三个许可证取代。

  生产环卫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负责发放《生产加工许可证》;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负责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保健品的消费环节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负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据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健康证,依然是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办证的必备条件,此外,流通环节还要考虑到卫生、环保的相关要求。

  由于国家《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还没出台,加之我省机构改革,职能交接后还需要磨合,所以现在《食品卫生许可证》还需延用一段时间。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今年6月1日前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