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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食品打“免检牌”重罚!

2009/6/3 13:02:29 来源:伊犁新闻网

  6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食品安全法》中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这一规定让已经实行了9年的食品质量免检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针对市面上是否还存在食品贴有免检标识的情况,6月2日,记者专门走访了伊宁市多家超市进行了解。

  记者在解放路、飞机场路和军垦路等多家小超市内看到,摆放在货架上的部分酱油、醋、花生油等外包装上印有“国家免检食品”标识,一些低价促销方便面的外包装上也有蓝色“免检”标识。

  对此,记者采访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方便面、罐头、黄酒、火腿肠、酱油、食醋、饮料、灭菌奶、瓶装饮用水、葡萄酒、大米、小麦粉、婴幼儿配方奶粉、食用植物油、挂面、酱腌菜等食品单类均在取消免检范畴内,其包装不得使用“免检”标识,否则最高将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而言,州直范围内所有大型连锁超市均不存在销售带有免检标识的食品,但不排除个别私营者促销带有免检标识的食品。消费者若遇到有人销售带有免检标识的食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记者李亚锋实习生胡永葵)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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