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6月7日,家住南充花园坝社区的王芳打电话向消协投诉,称自己在南充火车站附近某超市购买的两袋某品牌火腿肠,在送朋友小孩食用时发现变质生蛆,要求商家退货并按规定给予赔偿。
6月8日,经双方协商,该超市同意将火腿肠退回商家,并根据《食品安全法》支付王女士购买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43元。 (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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