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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惠氏奶粉事件已在当地工商所立案

2009/6/13 11:41:15 来源:慧聪食品工业网

    继上午(12日)接到厦门消费者称自己在沃尔玛超市购买到生产日期为2008年9月7日,未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产品的电话后,本网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下午,刘先生再次向我们介绍了事件的最新进展:与沃尔玛超市和惠氏方都有沟通,并且一起到厦门莲前工商所对此事进行了立案登记。


    由于当时的购物小票有丢失,刘先生今天下午到购买产品的沃尔玛超市去沟通。沃尔玛超市已经为其补打了一份购物小票(2009年6月4日),超市方承认刘先生曾于6月4日在此购买过惠氏奶粉,但对于是否是刘先生所指有问题的这罐(批次)奶粉却不承认。当刘先生要求其出具一份购买该批次奶粉的证明时超市方也不肯。

    刘先生称,自称惠氏厂家派来的女士对刘先生买到2008年9月7日生产的未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产品的解释是该产品是新西兰进口的,不在六部门紧急通知下架范围内。而当工商所人员问其当时的规定是“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无论什么品牌、批次,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批批检验”,当然也包括该产品时,这位女士也无言以对。

    莲前工商所对刘先生的产品进行了拍照,并对此进行立案,表示按照产品上的条码批次一定可以查出事实真相。

    刘先生表示,因自己的孩子并没有吃这罐惠氏产品,不存在安全上的问题,但很担心别的吃惠氏产品的宝宝。刘先生认为目前这种情况很显然是惠氏在其中做了手脚,并没有对2008年9月14日前的产品按国家六部门的规定处理,现在又重新摆上货架来卖,也难怪之前一直有报道说有婴儿吃了惠氏奶粉后出问题了。刘先生表示,要保留此罐奶粉,为更多的维权的宝宝留下证据,并表示要起诉惠氏公司。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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