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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投诉激增 很多消费者要求一赔十

2009/6/23 9:50:16 来源:杭州网

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退一赔十

    上周五,出售过期食品的湖州乐购超市,在向消费者支付“一赔十”的赔偿款后,被湖州工商部门处以一万元罚款。这是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浙江省内开出的首张万元食品安全罚单。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食品安全投诉大量增加,杭州工商局最近接到各地工商部门报告,消费者要求商家“一赔十”的事件近期呈直线上升趋势。

    22天投诉量已超上月近三成

    杭州市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胡永海说,截至6月22日,全市接到食品投诉案件165件,在《食品安全法》还未实施的5月份共接到投诉129件,22天的投诉量已经超过上月31天投诉量的近三成。其中赔付金额最大的是拱墅区某超市,因出售过期山核桃及金丝糖向消费者支付赔偿金1000多元,这是杭州市第一起商家“一赔十”案件。

    从12315电话记录来看,目前“一赔十”案件大多数发生在市区几大超市,便利店和街头小店投诉并不多。《食品安全法》颁布对消费者消费观念影响很大,胡永海说,本月中心工作人员天天都接到关于《食品安全法》的咨询电话,有些老人问得相当详细,如什么情况下可以“一赔十”、黄鱼坏了是不是也可以找商家赔偿等。

    大部分案件与过期食品有关

    在处理完毕的几起食品投诉案件中,投诉过期食品案件居多。

    下城工商分局12315一位工作人员说,这类案子中消费者可以根据生产日期判断是否过期,证据十分明显。前几天辖区内一家超市出售过期的干贝素调料(过期一个月),被消费者当场发现,后来经过分局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超市最终同意给予消费者退一赔十的赔偿,共计134元。

    胡永海说,一直以来,过期食品案件数占食品投诉案件数一半以上,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大部分商家无条件退货,很少会支付给消费者赔偿金。

    在19楼网站上,一位网友发帖说,自己购买了一包发霉的鱼片,跟超市协商好几次还是无法得到赔偿,最后只能求助消协。

    除了干货外,面包等糕点类食品的投诉量也在增加。胡永海说,“昨天中心接到一起投诉,一位消费者说自己买了过期面包,后来经过工商人员调查,发现是超市工作人员忘记把过期面包回收导致重新上架销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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