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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专柜

2009/7/2 9:17:5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

  今年5月底以来,福州市晋安区工商局在辖区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生鲜超市制定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在超市显著位置设立了“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那么,这种做法是否适合在国内各地超市推广呢?能否得到消费者和商家的认同呢?

  “这样做一来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来可以对保质期食品进行监督,值得推广。”6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武高汉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事实上,在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等地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也得到了超市业主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在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等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可以把它和正常食品区别开来进行集中销售,方便了消费者。”家住北京六里桥北里的王大妈表示。

  6月30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北京崇文区家乐福超市、北京易初莲花六里桥超市等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后发现,众多消费者赞同这种做法,认为可以复制到北京来。

  “超市自制面包,冷鲜的猪肉、鸡肉,加工的熟食等,标签上的日期让人很难信服,大家都知道有风险,但也没有办法,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起码可以让人放心购买。”在易初莲花超市购买东西的李小姐说。

  在丰台区政府工作的卢先生表示,其实保质期过半,并不是过期,商家完全可以将“新近上市”和“临界商品”分开来放。明示消费者后,消费者很可能是更钟情于这些打折或有赠品的“临界商品”。

  那么,目前超市对临界食品是如何处理的呢?“其实北京的很多超市和商厦都有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处理流程,我们超市对临近保质期三个月的食品要进行登记期检;对临近保质期两个月的食品进行变价处理;对临近保质期一个月的食品要进行下架退货处理,而对于到期食品我们都要当场销毁。此外,我们有打折专区,专门处理到期商品,但没有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易初莲花超市质量部经理方薇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此外,方薇认为,实际上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不会增加超市成本,品牌加盟者也愿意。

  对此,北京金韬律师事务所何京辉律师表示,在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实际上就是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这是一项行之有效的食品质量监督机制,不仅有效杜绝了不合格食品混迹市场,也有力地保障了人们的消费安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是应该长期坚持的,它也符合新施行的《食品安全卫生法》的要求,应该提倡。

  武高汉认为,目前,过期、变质食品二次包装上市是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源头之一。近年来,有不少消费者反映买到距离保质期限仅几天的食品,因为购买的时候没有注意查看保质时间,导致产品变质无法食用,商家又以出售时食品未变质为由拒绝退换,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在超市、农贸市场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公示食品临保期限,不仅可以对商厦流通环节有效地实时监控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还可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利益。(记者 何建华)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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