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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部门发8项消费提示

2009/7/3 14:45:40 来源:新民晚报

  今天起,为期2个月、以“迎世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正式拉开帷幕。结合“新唯亭”等近期查处的食品药品典型违法案例,本市食药监部门向市民发出8项消费提示,督促提醒市民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高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8项消费提示:

  ■警惕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切勿抱有“吃保健食品能治病”的观念,勿把保健食品混同于“药品”。

  ■警惕不良企业游说推介保健食品、药品。消费者最好通过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房等正规途径购买。

  ■警惕食品、减肥产品非法添加药物。

  ■网上购买药品化妆品须谨慎。本市仅有上海药房网、导药网、华氏大药房3家企业网站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网络售药资质。

  ■集体订餐前先查验供餐单位资质。市食药监局网站上已公布合法供餐单位名单。

  ■谨遵医嘱切勿滥用药物。市民服药应当向医师、药师咨询,不过量服药,更不能服用过期药品。

  ■购买肉品要“挑肥拣瘦”。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业和市民购买猪肝等内脏一定要到超市、卖场等正规渠道购买。

  ■留心不法分子摆摊收药。市民切勿将多余药品卖给非法药品收购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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