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我国保健品行业现状分析(3)

2009/7/14 15:10:22 来源:世界健康网

  纳入法规加强监管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没有食品安全法。为此,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将替代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这标志着食品安全将有法可依。

  然而,在食品安全法草案出台时,却没有关于保健食品的专门条款。原《食品卫生法》中与“保健食品”相关的内容未在《草案》中得到体现。在审查草案中,有专业人士提出,食品安全法草案没有关于保健食品的专门条款,与国际上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的普遍做法不一致,也不利于解决目前我国保健食品实际存在的问题。保健食品的性质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对其安全性评价、标准制定、准入以及监管等各方面也有异于一般食品,因此,笔者建议草案应增加相关规定,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

  由于国际社会对保健食品的管理不同于一般食品的管理,普遍通过单独立法对保健食品实行特殊管理。很显然,将保健食品视作一般食品来管理是食品安全立法方面的缺陷。因此,后来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有关保健食品方面的条款,第五十一条指出,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条款,为保健食品在《食品安全法》中获得了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保健食品的立法,理顺监管体制,有助于保健食品的流通领域秩序。但是,要使保健食品正本清源,还需要加强行业自律,企业自我规范。目前存在的保健食品功能定位偏差、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亟需得到解决与大力整治,应通过自身的“保健”,还保健食品市场一个清白。

  在“三鹿事件”发生近半年后,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2月28日获高票通过。这部法律就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极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

  《食品安全法》中,理顺体制突出全程监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统一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直指当前监管体系的“软肋”。同时还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名人代言食品广告等的监管,并特别提出“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