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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裸卖”令人愁(2)

2009/7/15 14:15:24 来源:江西日报

  消费者 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最直接关联方,对于散装食品的卫生状况以及安全问题,南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却十分淡薄。

  在走访的过程中,记者观察到,大部分的顾客在购买散装食品时,一般不查看生产日期、保存方法、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即使有些食品旁边放有说明牌,他们也不予理会,主要通过直接的肉眼观察、闻气味或者用手触摸等方法来判断食品质量的好坏。

  在胜利路的某家超市里,一位正在买散装开胃梅肉的女士告诉记者:“我买这些东西一般都是看看颜色好不好,闻闻气味怎么样,然后判断它的质量。”另一位先生则表示:“我没有这么多精力去管这样小的事情,真吃出问题商家也跑不了。”

  对于熟肉、面包等食物没有防尘罩或其它隔离设备,记者采访了一些顾客。一位大爷说:“这些东西放在外面,我们可以自己看看它们的质量,挑选自己认为好的,自己挑选的,好不好都认了。”

  采访中,只有一位女性学生消费者意识到了散装食品的安全问题。“一些散装食品连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都没有,而且这样放在外面让人感觉很不卫生,我基本上不会在超市里买散装食品,要买面包等物品时也在外面专门的店里买。”

  监管部门 岂可听之任之?

  法律明文规定,为何部分散装食品依然“我行我素”继续“暴露”销售呢?商家对此的解释是,消费者已经习惯接受散装食品“裸卖”。“如果我们不裸着卖,一些消费者反而会觉得我们这里的东西不新鲜,这是一个固定思维。作为销售方,我们必须尽力去迎合消费者的口味。”采访中,一位超市经营者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消费者习惯了这样,商家就可以对法律置若罔闻么?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卫生监督管理所,该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从新法实施以后,“这一块已经不归我们管了,你们应该去找工商部门。”记者几经联系,对工商部门的采访也未能如愿。

  “卫生监管机构有义务对各商场自制熟食进行资格审定,要检查这些从业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里面的要求。”7月14日,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邓虹在接受采访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有关职能部门对这类关系到百姓日常饮食安全的大事,应该有更积极的态度,要有更多的作为。

  “消费者没有火眼金睛,总是以为放在超市里的东西自然是可以买的。”“关键在有关的执法部门,有违规现象就应该依法律查处,这是职责所在。另外,有关部门还因该建立预警机制,坚决杜绝该类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而不是等有问题发生了,再去查处,那样就会造成损失了。”

  本报记者林雍 实习生胡循广 张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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