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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首入大宗农产品目录

2009/7/16 11:04:06 来源:北京商报

  控制进口节奏 保障行业顺畅运行

  昨日,商务部发布关于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公告,将鲜奶、奶粉和乳清纳入到《目录》管理的范围之中。专家表示,此举已明确释放对乳制品行业进一步监测的信号。

  在这份《目录》的调整公告中,商务部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将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对鲜奶、奶粉和乳清的进口报告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进口鲜奶、奶粉和乳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履行有关进口信息报告义务。

  "《管理办法》的实施,实质是要加强对农产品行业的监测。"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白明表示,"农产品行业多为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需求较为刚性,需要政府精确控制进口数量,既要满足国内需求,也要保护本国生产商的利益。此次将鲜奶等产品纳入《目录》之中,显然是要规避乳制品行业风险"。

  据了解,《管理办法》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签订进口合同、货物在装运港出运、货物抵达目的港、报告事项发生变更等情况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履行进口报告义务,若出现虚报、瞒报、篡改大宗农产品有关进口信息的,将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并禁止违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另据记者了解,2008年中国出口乳制品12.1万吨,同比下降10.4%;同期,进口乳制品35.1万吨,增长17.4%。

  白明认为:"乳制品是个十分敏感的行业,去年发生的一些质量安全问题,让国内消费者和国外采购商对国产乳制品信心下降,导致了2008年乳制品出口骤降进口猛增,行业利益受到严重打击。将鲜奶、奶粉、乳清纳入到《目录》中后,政府可以更清晰地掌握乳制品行业进口信息,了解市场现状,并控制进口节奏以减少风险。"

  记者还了解到,我国2009年一季度乳制品行业生产、消费总体已恢复至2008年同期的80%。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三季度乳制品消费高峰期的到来,乳制品行业生产和消费有望恢复至三聚氰胺事件前产销高峰期的90%,四季度后行业可能完全恢复。 (鲁翔宇)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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