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日前联合发布《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下称“新政”)。尽管与去年6月颁布的文件相比,修订版本对企业奶源控制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且修正了对巴氏奶与常温奶的产品定义,但是两大乳业阵营的矛盾并未化解。
相反,有关“复原乳是否列入灭菌乳范畴”的激辩进一步升级。
不满乳业标准话语权被“常温奶阵营”抢先夺走,昨日,“巴氏消毒奶阵营”的多家公司向CBN记者透露,他们将上书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建议乳制品今后要对鲜乳、纯乳和复原乳区别标注,从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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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以蒙牛、伊利为代表的常温奶企业,以光明、三元为代表的巴氏奶企业,是中国乳品行业的两大阵营。常温奶,包括“以生鲜牛奶为原料”的超高温灭菌乳和“由奶粉勾兑而成”的复原乳,其特长在于保质期长、价格较低,而“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低温杀菌处理”的巴氏奶,则以“鲜”取胜。如今,常温奶和巴氏奶的市场比例为7:3,而在数年之前,这一比例却是3:7。
修正性定义化解矛盾
本报对“两大乳业阵营上演行业标准主导权争夺战”的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最近公布实施的新政中,已删除了巴氏奶和常温奶的一些偏向性定义。这一变化被认为“可部分化解两类企业矛盾”。
然而,乳业两大阵营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此而完全化解。
“新政所说的液态乳生产企业所用生鲜乳100%使用稳定可控奶源基地产的生鲜乳’,并不意味着复原乳从此被彻底禁止。”原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长王丁棉昨日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有规定,乳企可以生产用奶粉勾兑的复原奶,但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复原乳”字样。
他进一步强调,新政所说的“液态乳生产企业所用生鲜乳”也不是指“企业从此不能以奶粉为原料生产液态乳制品”,而是指“企业如果用生鲜乳作为原料,就必须要求100%使用稳定可控奶源基地产的生鲜乳”。
“这只是提高了乳制品的奶源质量要求,不但没有区分巴氏奶与常温奶的不同,还进一步混淆了两者的差异。”乳制品行业一位内部人士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