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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开展蘑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09/7/23 14:26:53 来源:网友

   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农业厅关于联合开展蘑菇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工商市〔2009〕25号)部署,该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自6月初以来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蘑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工商部门对各地蘑菇的生产、采集收购和批发交易等环节进行了专项执法。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了积极、认真地开展这项工作,市农业局和市工商局分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学习省工商局和农业厅的联合文件,从中认识、体会省两厅局开展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联合发文部署开展这项工作。各县(市、区)按照整体工作安排制订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细则,天台县还建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蘑菇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农技、执法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在建立机构、队伍的基础上,各地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深入到各镇、村和蘑菇种植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教育,宣传非法添加荧光增白剂知识和严禁在蘑菇上有毒物质、经销各种掺杂使假蘑菇产品等违法行为,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0多份。仙居县从落实蘑菇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入手,督促蘑菇专业合作社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推广蘑菇产品安全生产技术,严格生产用药管理,要求各种植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在采收环节添加荧光增白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各蘑菇生产企业按照该县农业局的要求以蘑菇产品质量安全为己任,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3份。

  三、全面调查,摸清家底。根据文件要求,农业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蘑菇生产情况调查。至6月底全面摸清了该市蘑菇生产情况:有5个县(市、区)的14个镇(乡、街道)有蘑菇生产,2008年种植面积为572.4万平方尺,主要集中在天台县赤城、石梁和温岭市箬横等镇,目前在做生产前的堆料准备。

  四、开展执法检查,打好全面整治的基础。6月中旬以来,该市各地农业执法人员结合摸底调查对蘑菇生产单位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均未发现荧光增白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正值生产闲季,所以也未发现在蘑菇采收环节有非法添加荧光增白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但发现了部分单位生产记录不健全的问题。对此农业执法人员对之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蘑菇销售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三门县农业局在农贸市场中抽检了11批次的蘑菇送检。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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