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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消费税下月“从严”征收 茅台价格已涨百元

2009/7/27 15:50:36 来源:网友

  长期以来,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目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但是,白酒消费税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操作“空间”。由于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大型白酒企业为了避税,都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一般先将生产出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以此避税。

  对此,《通知》规定,为保全税基,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各地要集中力量做好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确保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白酒消费税调整办法出台===

  《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核定。

  新规要求,对于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核价幅度原则上应在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国税总局称,此举将有效监控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堵塞漏洞,增加收入。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

  (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专家分析:效果跟调整税率一样

  有行业人士分析,这次虽然没有调整税率,却是一种变相加税的行为。

  杨志勇就认为其实此次出台办法对于企业来说,跟调整税率的效果是一样的,同样是增加了税负。至于还会不会调整税率,要看企业的经营状况,“并非税率越高就能收到越多的税,比如若税率调高,企业提价,但市场不买账,受益下降,那么税同样收不上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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