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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拒绝乙肝宝宝入园其效用几何?

2009/8/2 9:06:56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杨红兵

  卫生部拟给乙肝宝宝以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7月31日《新京报》)。

  对乙肝宝宝而言,这无疑是福音来临,但笔者以为区区一纸禁令,很难消弭大家对乙肝的恐惧、焦虑和潜意识的抵制。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当幼儿园不拒绝乙肝宝宝,而家长一旦知道自己的孩子身边有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集体抗议怎么办?

  究竟是什么人在歧视乙肝宝宝?实际上幼儿园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正是众人偏见的存在,导致了乙肝歧视不断泛滥。只把板子打在幼儿园上,也有失公平。幼儿园其实是社会的一个窗口,类似的积弊普遍存在就业就学中,甚至有的法律也未能根除。《食品卫生法》就不加区分地把所有的病毒性肝炎都定义为“消化道传染病”,而且规定“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浩说,“甲肝、戊肝是消化道传染病,而乙肝、丙肝不是,这样的法律让人们误以为饮食可以传染乙肝。”据统计,类似存在乙肝歧视的法律有十五部。

  歧视之风非一日形成。要消弭歧视,除了普及乙肝知识,加大宣传外,还要重新审视相关法律,并对歧视行为予以惩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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