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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业税费上调影响小 全疆税收增加不足300万元

2009/8/5 14:33:58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8月1日起,白酒消费税在新疆按期调整。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相关部门测算,此次调整,预计新疆年内消费税税收增加不足300万元,对新疆白酒行业影响极小。

  "新疆白酒企业大都是中小企业,而白酒消费税调整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针对大型白酒企业。"昨日(8月3日),自治区国税局货物与劳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办法,核定该税种的标准主要是根据白酒企业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对该企业下设的销售公司或单位,按其销售白酒价格的50%至70%进行选择性征收。

  "这项规定的主要意义在于,对那些设有销售公司的酒厂,从流通也就是销售环节上,卡住税收流失。"这位负责人说,在此之前,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上从价征收。而部分大型白酒企业就此设立了自己的销售公司,将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以此避税。

  该负责人介绍,疆内白酒企业虽然有100余家,但大部分都是中小酒厂,除个别酒厂外,没有自行设立销售公司的实力。而能够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企业,其高端酒也屈指可数,即使被核定为白酒消费税调整征收范围内的品牌,增加的成本也微乎其微。

  据了解,新疆去年白酒总销量为6亿元,酒类消费税收入为2.08亿元,按照《办法》规定,今年新增白酒消费税税收不足300万元,增幅仅为千分之三。(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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