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食品质量报讯 张会斌 从9月1日起,《辽宁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违法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在畜牧产品生产销售中涉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一经被查出,除要接受刑事、行政惩罚外,还要上“黑名单”。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此项新规旨在提高畜牧违法行为的“成本”,进一步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氛围。 《办法》明确规定,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包括: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饲喂动物的;销售并诱导饲养场(户)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销售明知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饲料的;使用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饲料饲喂动物的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