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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2009/9/1 9:32:12 来源:和讯网

  本报广州8月31日电 今天,广东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企业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必须签署的《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及《食品类别类型申报表》,承诺条款涉及“假一赔十”等,则是具有广东特色的创新之举。

  “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广东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有5种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则不需要食品流通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销售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

  由于广州、深圳是副省级城市,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辖”这一项规定中,两市拥有自主权:广州、深圳市的食品流通许可管辖分工分别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根据新规定,广东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实行属地管理,并且证照分离、先证后照。即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再申办营业执照。

  与以往不同的是,企业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材料方面,不再需要从业人员健康证。企业开始营业后,工商部门将对其员工健康状况加强监管。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签署《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和《食品类别类型申报表》,则是广东新增加的内容”。

    (作者:李明 胡燕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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