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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用农产品周度价格指数09-09-08

2009/9/9 10:40:24 来源:网友

    1.指数走势

    上周(8月31日至9月6日),农产品价格指数118.47点,较前一周上涨0.2%。

     2.分类指标

指数名称 涨跌幅

食用农产品价格指数 0.2

粮食类 0

食用油 -0.2

肉类 0.3

白条鸡 0.1

水产品 -1.2

鸡蛋 0.7

蔬菜 4

水果 -1.6


    3.指标解释

    本指数选择八大类食用农产品:粮食、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产品、水果。价格数据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所监测数据为准,该系统现有商务部监测样本企业360家,包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覆盖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具有较强的行业和地区代表性。常态情况下实行周报,即每周一上午报送上周的食用农产品市场价格情况。

    指数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根据不同食用农产品消费量的比重,分别确定"类权数"和代表性商品的"商品权数"。权数的确定主要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数据为参考依据,首先确定居民对八大类食用农产品的总消费量,然后计算每一大类食用农产品的消费量占总消费量的比重,最后计算各类食用农产品中每种商品的消费量占该类食用农产品消费量的比重。

    本指数选定2005年4月为基期,即将2005年4月的价格指数定为100,主要是由于当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相对比较平稳,且价格水平适中,符合稳定性和可比性的要求。

    根据选定的代表性商品,取得这些商品在基期和报告期的价格后,计算食用农产品市场价格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单项商品价格指数=(报告期某商品平均价格/基期该商品平均价格)×100

    食用农产品"类指数"= ∑(该类各单项商品价格指数×权数)

    食用农产品价格总指数=∑(各食用农产品"类指数"×各食用农产品"类权数")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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