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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依然有不少“盲区”

2009/10/26 16:21:05 来源:新华日报

  10月22日晚,无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工作晚餐上,一位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手拿橙汁说:小饭店小宾馆的鲜榨果汁最好不要吃,其中大多掺杂了一种叫“果汁伴侣”的食品添加剂混合物,并非真正的水果原汁,而国家目前没有出台鲜榨果汁标准,这是一个监管盲区。

  19日—23日,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分赴南京、无锡、淮安、泰州进行检查,发现了不少监管盲区和难点。

  有些盲区和难点,不是没人管,是管的人太多,“大家管”变成“都不管”。目前,从事食品安全执法的部门有近10个,但由于职责划分不清,协调联动不够,市场监管中缺位现象仍然存在。记者跟随检查组在各地采访时,发现经常被“点名”的监管盲区有:“前店后场”,商场、超市中的面点加工,奶茶店、面包房、卤菜店、炒货店等小作坊、小摊贩,外送的快餐盒饭,餐具消毒服务机构等等。

  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如今很多大型超市都备有品种丰富的现场制作面包,以自产自销方式经营。相对于这个经营主体,却有着多个监管主体。工商部门是食品流通主管部门,要对它的流通进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生产的糕点质量进行检查和认证;卫生部门负责加工的卫生检查。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界限和责任又不很明确,监管的整体效能反被削弱。

  有的盲区是不知道如何管,反映强烈的是保健品领域。《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细则由国务院规定。然而,国务院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目前尚在征求意见。行政主体不对应,法律法规不明确,给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在无锡,当地规定暂由工商行政部门对保健食品按“定型包装食品”实施行政许可,涉及保健食品的举报投诉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工商和卫生等部门联合处理。

  各地纷纷呼吁,省里应尽快就小作坊制定地方法规。目前,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基本都是无证无照,原因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先证后照的原则,小作坊需要先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办理工商登记。由于小作坊不具备生产许可条件,在质监部门那里拿不到许可证,营业执照则无从谈起,完全成为市场黑户。《食品安全法》规定,小作坊、食品小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因此各地急盼小作坊地方立法尽快出台,这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此外,记者还听到如下呼声——

  要使食品安全各监督环节实行无缝对接,监管力量亟待加强。对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目前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力量都显不足。特别在基层,乡镇、街道没有专职监管人员,直接影响了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

  食用农产品监管难度大。食用农产品的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生产经营方式落后。而相对的监管还处于起步阶段,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完善,尤其是县以下检测机构发展滞后。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中运转正常、业务水平较高的仅有10个县,主要在苏南苏中地区,而在农产品主要产地苏北基本空白,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尚未真正起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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