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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两犯被执行死刑 生产“蛋白粉”近800吨

2009/11/25 14:18:49 来源:广州日报

  张玉军:销售金额683万余元 耿金平:销售金额280万余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4日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死刑。

  河北省石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21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玉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张玉军、耿金平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09年3月26日裁定驳回张玉军、耿金平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张玉军累计生产“蛋白粉”(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770余吨,累计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6832120元。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耿金平伙同其弟耿金珠多次购买“蛋白粉”18袋,每袋20公斤,共计560公斤。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在明知该混合物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况下,多次将含有三聚氰胺的该混合物约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购的90余万公斤原奶中,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销售金额280万余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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