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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砒霜门”再度凸现《食品安全法》执行难点

2009/12/8 13:33:07 来源:文汇报

  海口工商局的“砒霜门”事件,让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一位有着20余年食品安全监管经历的执法者对记者说:“食品安全执法不是简单地开罚单,而是一门专业。如果执法不讲求专业性,是无法保障食品安全的。”

  “砒霜门”有两大执法“命门”

  上海多位食品安全执法者向记者仔细分析了砒霜门事件,并揭示了执法者存在的两大“命门”。

  其一,任何食品安全抽检都必须有一个合法的程序,其中企业认可是核心环节之一,尤其是在初检报告显示不合格之后。“第一是让企业认可所抽检的产品确为该企业所生产,其次是询问企业是否需要复检。”

  为了保证企业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复检给予了企业充分的选择权。企业方可以与监管部门商讨后,从众多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里挑选一家。“复检就是为了避免偶然性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而在砒霜门事件中,海口工商局没有知会企业方,实际上剥夺了企业方的确认权和复检权。

  第二个执法“命门”是没有做出科学解释。尽管“总砷超标”的确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管规定,但对人体有毒害作用的是“无机砷”。根据专业执法的要求,监管部门在发布食品安全警示的同时,必须科学地给予公众和舆论以引导,而海口市工商局在做消费警示时,未能详细解释“总砷超标”与有毒无机砷之间的区别,以致于舆论最终将砒霜与总砷超标直接挂钩。

  “总砷超标并不等于是砒霜,总砷里含有多少无机砷,必须经过再次检测来确认。”专业执法的核心在于科学而准确地理解食品安全的概念,食品安全超标与食品毒害根本不能划上等号。

  “专业执法”被弱化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抽检工作已开展很多年,为什么在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半年,反而会出现专业执法领域内的低级错误呢?相关执法者坦言,这与新《食品安全法》重新调整各部委职能密切相关。

  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流通领域的执法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但此前多年一直是由卫生部门主管。各省市大部分专业执法人员仍归属于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食药监管行政部门,并未转移至工商部门。

  在原有的执法队伍里,相当一部分执法者毕业于公共卫生专业或者食品安全专业。“这是高校里的一个学科,一门学问。”从目前的现状看,由于药监部门或者卫生部门仍然承担着餐饮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这部分专业执法人员一时很难平移至工商部门,因此,工商部门欲建立一支专业性很强的执法队伍,仍需较长一段时间。

  除了执法人员的专业外,食品安全的专业执法还必须倚重一张专业检测的实验室网络。在上海,这张实验室网络分布在各个区县、各个高校、各个社会机构内,他们各有专长。要确保检测的权威性,以往监管部门每年都聘请国外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以确保检测数据的可靠。但目前,新主管部门对专业检测并不十分熟悉。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食品安全专家告诉记者,全国各地包括上海的专业执法人手和资源本来就很紧张,现在又多出一个新的部门来,专业队伍被分散,这必将导致专业执法弱化,很难更好地维护市场的安全。

  应考虑集中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在美国、欧盟国家,食品安全的监管近年来越来越向一个部门集中,这个部门内既有专家资源、实验室资源,还有专业执法队伍等一系列配备。

  而在中国,新《食品安全法》似乎也给公众描绘了美好的蓝图―――在由卫生主管部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事宜的前提下,实施工商、食药监、农委、质监等部门的分段管理。可这张蓝图却很难实施。“协调这个名词并不陌生,可从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真正起到协调作用。”食品安全专家表示,“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都是平级部门,无实权的协调很难起作用。”

  上海有一张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年都会出一本厚厚的污染物检测信息。对于违规或值得警示的内容,食药监管部门都会及时将信息发给相关主管部门。但很多信息最终石沉大海,并没有体现在监管实际行动之中。

  “食品和药品一样,消费者是非常弱势的,因为任何消费者都无法真正了解食品的质量,也很难预知食品中的污染物最终如何影响人类的健康。”食品安全专家说,从目前看,过去被各方诟病的“分段管理”弊端非但没有随新《食品安全法》出台而好转,反而越来越明显,专业执法被绑住了手脚,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执法者和专家都提到了深圳的“大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在深圳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将原质监、工商、卫生部门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统一到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职能有机统一。

  “尽管这只是一个城市的做法,但它很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责不清、监管交叉等问题,进而降低协调成本,提高监管效能。”专家们认为,尽管困难重重,但要真正提高本地的食品安全预警能力,上海应当考虑深圳这样的集中监管模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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