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苏州出台“阳澄湖大闸蟹保护办法”

2009/12/17 16:23:35 来源:江苏经济报

  外地来的螃蟹,喝了两天阳澄湖水,就敢冒充阳澄湖螃蟹;买个“戒指”往蟹脚上一戴,就敢自称正宗――今后治理这样的乱象将有章可循。15日,苏州市政府审议并通过的《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立了阳澄湖大闸蟹的生产、经营、保护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并首次明确了对于假冒行为的处罚。

  据了解,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护办法》,是国内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鲜活农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保护。阳澄湖大闸蟹作为苏州市的著名水产品,自2005年5月8日成为地理标志产品以来,全市范围内共有获准使用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志资格的企业122家。而阳澄湖大闸蟹的美名,也造就了苏州独特的“品蟹经济”。今年,阳澄湖大闸蟹产销量近2000吨,销售网点遍及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台湾地区,销售额达10亿元,由此带动的旅游、餐饮等相关产业经营额达100亿元以上。仅昆山每年依托阳澄湖大闸蟹产业的经营额就近10亿元。然而,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的保护上,由于缺乏法律支撑,市场上仿制、假冒防伪标识,侵犯专有名称,假蟹假扣、假蟹真扣、真蟹假扣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阳澄湖大闸蟹的声誉。

  此次苏州市政府审议并通过的《保护办法》,明确了阳澄湖大闸蟹的保护管理机构以及具体职责,更重要的是结束了以往执法过程中无章可循的现象。《保护办法》列举了阳澄湖大闸蟹生产、销售中禁止存在的不法行为,并辅以相应的罚则,最高罚款金额将达3万元。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