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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广告丧钟敲响 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

2009/12/25 14:19:36 来源:搜狐网

  名人代言广告 丧钟敲响

  名人代言广告,从不规范走向逐渐规范,是这几年媒体舆论监督的必然结果。

  2006年3月,当时走红不久的郭德纲接了自己的第一个广告,出任“藏秘排油减肥茶”代言人。一时间广告铺天盖地出现在北京城,电视、报纸、公车、路牌……在这些主要广告媒介上集中轰炸。

  在北京某报的一个整版广告上,郭德纲说:“这个藏秘排油茶经过权威部门的检验……要是它有副作用,能经得起考验吗?”在广告中郭德纲还这样说:“咱是大家伙捧场捧起来的平民演员,我做广告,可得对老百姓负责啊。”

  该广告同时特别强调“迅速抹平大肚子,产品功效立竿见影”。这些夸张的广告用语引起了本报编辑部的关注。本报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发现郭德纲代言的这个藏秘排油茶竟然是一个“黑户“,背后隐藏着多处违法违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它既没有广告序号,产品本身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

  《郭德纲代言广告涉嫌违法》一文于2006年4月25日在本报发表。紧接着在当年7月和8月,本报相继刊发《郭德纲咋就没人管了》、《乱代言 毁了郭德纲?》等一系列报道,跟进报道此事。

  次年,央视“3·15”晚会对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也进行了重点曝光。这之后,名人代言广告问题继续不断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到今年,侯耀华和赵忠祥等名人被有关部门“点名”,相继深陷“广告门”。

  同时,名人代言问题广告该担负什么责任,这一问题如今也已进入立法视野。而在2006年,本报初次报道藏秘排油茶广告时,对代言违法广告的名人是否应该进行处罚,有关部门人士还表示“没听说过”。《广告法》规定,虚假广告宣传中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但唯独没有提广告代言人的责任。

  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条规定明确了名人代言食品广告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被认为是法律向名人亮出了“杀手锏”。

  2009年1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透露,即将修订的《广告法》也将增设条款,对名人代言广告行为予以法律规范。

  据最新报道,广电总局于近日表示,从2010年元月1日起,禁播名人代言做疗效证明的医疗广告。

  正如媒体舆论所评,名人随意代言广告,已从昔日的泛滥走向“穷途末路”。

  郭德纲代言广告涉嫌违法

  突然而强大的宣传攻势,不由得让人对“藏秘排油茶”这一“新鲜事物”心生向往。就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看到媒体上这么大规模的宣传,就觉得应该是在有关部门都备案了,“否则不可能那么大胆”。

  但记者调查却发现,“藏秘排油茶”恰恰是掐准了大部分人对广告的盲从,狠狠地“忽悠”了消费者、管理者一把,也许还包括为其代言的郭德纲。

  自称对代言广告“非常谨慎”的郭德纲,也许该检讨自己“谨慎”不足了。他从4月上旬开始代言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以下简称“藏秘排油茶”),竟是在有关部门查不到广告批号和卫生许可证的“黑户”。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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