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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专项整顿散装食品

2009/12/30 13:04:23 来源:天津网

    本报讯 (记者 李夏 万红 通讯员王毅鹏李彦)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保证散装食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市工商局将在流通环节集中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对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或者清理库存散装食品的商户将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本次整治活动将集中治理:一、食品经营者是否在散装食品的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且标签标注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二、食品经营者是否定期检查贮存、销售的散装食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食品是否立即退市停售并有处理记录,对临期散装食品是否及时清理,防止混售;三、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设备或设施是否与经营的散装食品相适应,清洁、卫生,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销售工具是否定期清理、消毒。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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