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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婴儿“医务奶粉”营销黑幕

2010/2/4 13:44:40 来源:网友
     “医生每向企业提供一名孕产妇个人信息,将得到10元至30元不等的‘取单费’。如果成功推荐孕产妇购买本企业产品,将得到60元以上‘续吃费’。”……
指导孕产妇进行母乳喂养是医护人员的天职,然而在利益渗透下,部分医护人员舍弃分内之事,做起了奶粉“代言人”。
隐蔽的“利益链条”
     “公司给医生钱,请医生吃饭,送礼物,一些医生动了心,提供孕产妇名单并不难。”
近日,一位曾在某国内奶粉生产企业担任“医务主管”的人员前来举报称,从前年开始,其所在的企业首选太原为试点城市,通过提供回扣等方式,“买通”部分医务人员获取孕产妇信息,并向孕产妇宣传、推荐本企业产品,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回报。
     这位“医务主管”称,她手下有20多名 “医务专员”,专门负责与医生拉近关系。对于一些“重点”医生,公司还列出了专项开支,用于对医生的 “日常感情联络”,以达到“增加新客户数、续吃客户数”的效果。
     据介绍,公司制定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对打通“医务通道”加以详细具体规定:
公司的目标是“无孔不入”。要争取与省市县乡的产前门诊、B超室、产科、儿科、儿保科、防保科医护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并通过她们向孕产妇赠送、推销奶粉。
将产品放在以上科室“优惠”寄卖,或将样品交由医护人员向孕产妇免费发放,要求医生在发放奶粉样品或产品优惠卡时,必须说“现在妈妈和孩子都喝某某奶粉,喝这款牌子奶粉的孩子既聪明又可爱”。
     这位“医务主管”称,她离职前所在的这家企业已在山西开发合作有近400家医疗保健机构,其所在企业生产的某品牌婴儿奶粉持续购买率已超过30%,个别医院还将其列为唯一“准入”品牌。由于这种方式获利直接,公司已将此经验在全国18个省份推广。
“300克”的真正含义
     业内人士透露,多数新生儿都习惯于食用同种牌子的奶粉,更换牌子后孩子很难适应,而且婴儿一旦感觉喝奶粉省力,就会拒绝再吃母乳。因此,一些奶粉生产企业将免费赠送的奶粉量最终调整到了300克——这通常是新生儿一周的食用量,以巩固新生儿的味觉,使宝宝对母乳和其他牌子的奶粉产生排斥。
近来,记者走访了多家医疗保健和儿童预防保健机构,对上述线索人反映的情况一探究竟。
     在太原市一家爱婴医院开办的孕妇课堂,一位口才极佳的医生免费帮助十多位“准妈妈”解答怀孕和育儿遇到的各种问题。在讲授婴幼儿饮食营养知识时,这位医生强调了某牌子奶粉的突出特点。讲座结束,每位孕妇拥有了一袋免费赠送的某品牌奶粉。
     记者又陪同一位家长前往太原市双塔东街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去做儿童保健。一位值班的老大夫张口就问,是母乳喂养还是人工喂养。当听到是给孩子吃奶粉时,这位大夫立马来了精神,问:“喝什么牌子的奶粉?”
     听到孩子家长 “不想给孩子换奶粉”的回答,这位大夫不再言语,而是埋头飞速开出一张处方,指着对面的药店说:“你该给孩子补充葡萄糖酸钙了,去对面药店买某某牌子的,买回来我告诉你具体怎么吃。”
     “虽然医院的每个房间都贴有母乳喂养的宣传画,但是在我刚生下孩子的7天里,没有任何一名医护人员对我进行哺乳指导。”3个月前刚做了妈妈的秦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母乳喂养只持续了短短几天时间,后只能改为人工喂养。
     防止医护人员为奶粉“代言”
     事实上,对于上述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通过医疗保健机构赠送产品等行为,早有明令予以禁止,但为何屡屡发生?受访人士认为,医护人员为奶粉“代言”,涉及的不单是利益,更是一种责任,必须加以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我国母婴保护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向医疗、保健机构赠送产品样品或者以推销为目的有条件地提供设备、资金和资料。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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