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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毒奶粉从监管漏洞漏出

2010/2/10 11:11:01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陈方)

    在这个牛年的末梢,“毒奶粉”沉渣泛起搅得公众心神不安。相继被查处的乳制品,竟然无一例外地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毒奶粉”做原料。

    “毒奶粉”到底是如何“重出江湖”的?据媒体披露的信息可知,这次发生的毒奶粉事件就是流通环节“清零”不彻底造成的。那么为什么当时没有及时销毁这些“毒奶粉”?据说技术障碍是个大问题:用作燃料对锅炉损伤太大,最后清理锅炉的费用还不如烧煤,作为水泥配料又发现生产的水泥不合标准,大批量填埋担心被别有用心的人挖出来……总之一些本该销毁的“毒奶粉”竟在技术层面被搁浅。

    技术问题是不是相关部门无法销毁“毒奶粉”的真实原因,公众无从得知。不过,倒是有网民戏谑道,“毒奶粉”再难销毁,也该比当年虎门销烟容易一些吧?无论技术原因是不是一个真实的谎言,但可以肯定的是,“毒奶粉”卷土重来,相关部门在流通监管环节出现了大的漏洞。在监管环境中,目前乳制品行业的管理办法是分段监管,养牛户、奶站、经营户、生产企业、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进行管理,多头管理的局面表面上看来各司其职坚不可摧,但事实上职能的交叉与分散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被监管对象很容易钻空子。

    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当初在打假时,对处于生产与消费终端之间的“毒奶粉”没有给予足够的监管,包括“毒奶粉”从企业售出后,卖给了谁,并没有真正跟进落实下去。“运动式”的监管一旦过去,问题奶粉便开始反弹。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这其中只要有利益纠葛,就有人铤而走险。没有长效的全覆盖的监管来对市场实行无缝对接,靠企业的自律根本不可能实现“食品安全”。

    这一次“毒奶粉”借尸还魂后,公众除了惊讶之外更多的还是愤怒,“旧伤未去新痛又来”,如果不拿出刮骨疗伤的魄力,中国的乳制品市场恐怕真要危在旦夕。所以,民间舆论强烈建议,这次“毒奶粉”事件的处置不能就事论事,必须进行“倒置责任”的追究。

    民众的呼吁完全是有道理的,试想一下,如果此前对“毒奶粉”的处置非常干净彻底,它的原料也不可能再次用来谋财害命。因此,在处理此轮“毒奶粉”事件责任人时,对此前没有尽到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也要追究责任。同时,仅仅有食品卫生部门的行动还不够,司法检查机关也应该介入调查,严肃查处那些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对于不法商家,该取缔的取缔,该判刑的判刑!

    “重典”是必须的,因为我们要安全地生活,而不是侥幸地生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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